工程招標代理機構乙級資格標準
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分為甲級、乙級和暫定級。
甲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可以承擔各類工程的招標代理業務。
乙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只能承擔工程總投資1億元人民幣以下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。
暫定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,只能承擔工程總投資60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。
申請工程招標代理資格的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:
(一)是依法設立的中介組織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;
(二)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沒有行政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;
(三)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開展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設施及辦公條件;
(四)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內部管理的規章制度;
(五)具備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;
(六)具有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、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庫;
(七)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。
申請乙級工程招標代理資格的機構,除具備規定的條件外,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:
(一)取得暫定級工程招標代理資格滿1年;
(二)近3年內累計工程招標代理中標金額在8億元人民幣以上;
(三)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專職人員不少于12人,其中具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人員不少于6人(其中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少于3人),從事工程招標代理業務3年以上的人員不少于6人;
(四)技術經濟負責人為本機構專職人員,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的經歷,具有高級技術經濟職稱和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;
(五)注冊資本金不少于100萬元。
辦理流程
一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按照建設部令第154號進行企業申報;
二、盟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受理初審、并向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報送材料;
三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工程建設管理處接收材料;
四、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。申請材料不符合條件的一次性告知并退回補充,申請材料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;
五、專家評審會并提出審查意見;
六、工程建設管理處提出審核意見;
七、分管廳長審批;
八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網公示、公告;
九、打印發放資質證書。
所需材料
(一)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申請報告;
(二)《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申請表》及電子文檔;
(三)企業法人營業執照;
(四)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章程以及內部管理規章制度;
(五)專職人員身份證復印件、勞動合同、職稱證書或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證書、社會保險繳費憑證以及人事檔案代理證明;
(六)法定代表人和技術經濟負責人的任職文件、個人簡歷等材料,技術經濟負責人還應提供從事工程管理經歷證明;
(七)辦公場所證明,主要辦公設備清單;
(八)出資證明及上一年度經審計的企業財務報告(含報表及說明,下同);
(九)評標專家庫成員名單;
(十)法律、法規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。
申請乙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的,還應當提供工程招標代理有效業績證明(工程招標代理合同、中標通知書、中標備案函和招標人評價意見)。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。